[现代情感] 《假如我轻若尘埃》作者:陈之遥【完结】
假如我轻若尘埃,不如燃烧成灰烬。
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.
我宁愿是燃烧过后的灰烬,也不愿作地上的尘土。
I would rather that my spark should burn out in a brilliant blaze than it should be stifled by dry-rot.
我宁愿我的星火在耀目的火光中的燃尽,也不愿任其干腐窒息。
I would rather be a superb meteor, every atom of me in magnifit glow, than a sleepy and perma pla.
我宁愿做一闪而过的流星,每一个原子壮丽的发光,也不愿做永恒沉睡的行星。
The fun of man is to live, not to exist.
为人的使命是去活,而不是存在。
I shall not waste my days trying to prolong them.
我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延长生命。
I shall use my time.
我会用尽我的每一秒。
― Jack London
内容标签: 都市情缘
搜索关键字:主角:林薇 ┃ 配角:陈效,何齐 ┃ 其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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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1.第一章 楔子
林薇一直都弄不懂,为什么每一次相遇,她都不能第一时间看到何齐。
从前是这样,现在,还是这样。
那是一个夏末的午后,她正在百货公司等着售货员打包一只花瓶,身边货架上的银器突然叮叮咣咣的响起来,然后就听到有人喊“地震啦,地震啦”。
起初,她还很笃定的站在那里,直到整层楼的人都跑光了,一个大惊小怪的保安中途折回来,把她也塞进了安全出口。
踩着高跟鞋下了几百格楼梯之后,总算在街上了,她走了很长一段路,一直都没拦到出租车,只能站在马路中间跟别人一道仰着头看大屏幕上的电视转播。女主播瞪着硕大的眼睛告诉大家,这是1884年之后,本地第一次发生5级以上的地震。
周围人很多,林薇许久才察觉到到有人看着自己,她下意识的回头,看见何齐就站在几步之外。
对望的那一秒似乎很长,直到他迈开步子朝她走过来,她愣了一愣,仅这一瞬,措手不及。所幸这些年的职业素质还在,她立马挂上一个笑容,脱口而出的却又是一句浑话:“你看,美东也会地震,所以我总是说人生需尽欢,没错吧?”
人生需尽欢——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,当时她刚上大学,出去打工,在酒吧推销啤酒,那种绿色牌子,宣传标语就是这一句。那个时候,她总是挂在嘴上,一晚上要说几百遍。后来,她不做了,就很久不说了,也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又提起来,平白勾起那些往事。可能还就让陈效说着的,她这个人,最大的毛病就是嘴欠。
何齐没有笑,只是站在那里定定地对着她。林薇终于也静下来看他。他瘦了一些,头发剪得很短,身上就是牛津布衬衣和卡其布裤,仿佛一切从简。除此之外,他眉目依旧,整个人看上去却有些颓。
许久,何齐指了指街边的咖啡馆,道:“去坐一坐吧。”
林薇点头,跟着他穿过马路,手里那只装着水晶花瓶的纸袋很沉,他默默接过来。
“结婚礼物,送人的。”她解释。
何齐看看她,没说话。
走进咖啡馆,柜台上的电视机里也在播新闻,地质专家提醒民众小心余震。其余路人都还惊魂未定,整间店堂里只有他们两个。他们坐下来,要了两杯咖啡。
“他叫你来的?”何齐问。
林薇点头,陈效对她说,有个朋友要结婚,他没有空去,叫她代表。
何齐笑了一下,别过头去看着窗外,道:“你知不知道?那个要结婚的人就是我。”
林薇不知道说什么好。其实,她并不觉得意外。
那只购物袋就放在桌边的地上,何齐用脚踢了踢,问:“里面是什么?”
“花瓶。”林薇回答。
“靠,”他骂了一句,“我结婚,你就送我这个?”
“法国货,好几千块,不委屈你。”她顶回去。
他笑起来,好像又回到从前,那一个又一个的凌晨,他们坐在街边吃宵夜,有一句没一句的斗嘴。那个时候,城市回复宁静,空气不再溽热,月光慢慢的淡下去;那个时候,何齐的中国话讲得荒腔走板,无论